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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有了处罚结果 刘建生服药受重罚

2005-01-07 07:43
     本报讯 原辽宁队门将刘建生服用违禁药物事件终于有了处罚结果。中国足协6日开出了中国足球史上针对球员的最重罚单,刘建生被罚禁赛两年,并罚款人民币5万元。
    在2004年9月26日中超联赛第12轮辽宁与大连实德队的比赛后进行了兴奋剂尿样抽检。经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医学研究所兴奋剂检测中心检测,辽宁队16号运动员刘建生A瓶和B瓶尿样均呈刺激剂(苯丙胺和甲基苯丙胺)阳性反应。后中国足协在沈阳召开听证会听取刘建生本人的申诉,但刘建生并没有出现在听证会现场。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1号令《关于严格禁止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行为的规定》(暂行)第二章第七条之规定,中国足协6日公布了对刘建生的处罚结果。这也是中国足坛迄今为止针对球员违规最重的处罚。中国足协决定禁止刘建生参加所有国际、国内足球比赛两年(2004年9月26日至2006年9月25日),并罚款人民币5万元。
     辽宁队守门员教练员程强也受到“连坐”处罚,中国足协决定停止其随队参加所有国际、国内比赛工作1年(2004年9月26日至2005年9月25日),并罚款人民币1万元。
    此外,中国足协还给予辽宁足球俱乐部警告(计一类兴奋剂阳性1例),并追加20例兴奋剂检查费用(每例1400元人民币,共28000元人民币)的处罚。
    中国足协还责令辽宁足球俱乐部立即进行队伍整顿,并将整顿情况于2005年1月31日以前报辽宁省足协和中国足协。对于超出兴奋剂处罚范围的有关问题,由辽宁足球俱乐部报辽宁省足协及有关部门。
    对于此前出现的沈阳金德队球员张可服用违禁药物事件,中国足协虽然已经举行了听证会,但目前尚未做出正式的处罚决定。 (无 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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