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假冒中国体育代表团专用口罩
违规营销行为的声明
近日,在部分网络销售平台等渠道出现了未经许可,擅自销售带有中国奥委会官方标志(由我国国旗+奥林匹克五环组成)图案的,宣称为“东京奥运会中国体育代表团专用口罩”或类似名义产品(以下简称“代表团口罩”)的行为。现就有关问题声明如下:
一、参加东京奥运会中国体育代表团统一配发的,带有中国奥委会官方标志的正品“代表团口罩”,全部为代表团内部自用,未进入市场销售(含网络销售)。
二、口罩(尤其医用口罩)为重要防疫物资,因非正规渠道生产(含仿制)、销售的“代表团口罩”引发的产品质量问题和相关问题,均与中国奥委会和中国体育代表团无关。
三、未经许可,在产品、广告中使用我国国旗图案和奥林匹克五环、“奥运”、“奥林匹克”字样等奥林匹克标志,均属违法行为。其中,前述相关奥林匹克标志已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采取保护措施(见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438号,发布日期为2021年7月8日)。
四、为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奥林匹克标志使用秩序,呼吁社会各界自觉抵制假冒“代表团口罩”,并就近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和(或)向中国奥委会知识产权保护部门反映相关线索。
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中国奥委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大力支持!
中国奥委会知识产权保护联系邮箱:
coc-ipr@olympic.cn
中国奥委会市场开发部
2021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