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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关注文博事业的十条提案

2018-03-06 09:29 文博圈

一、致公党中央:建立文物古建修缮标准,并强制执行

  将施工单位、勘察、设计、施工工匠、监理、验收人的名称、姓名全部记载于修缮报告并刻碑留名。

  根据澎湃新闻从致公党中央获悉,致公党中央拟向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交《关于保护古都文物建筑风貌,传承传统建筑营造技艺的提案》。

  一、尽快建立系统的古建职业体系和专业培训、职业评级考核机制,强化中等职业教育

  1、将文物建筑施工人员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提高文物古建修缮行业从业人员门槛和职业资格要求。鉴于文物古建施工具有较强的专业性、通用性,技术技能含量较高,且关系到文物古建保护及技艺传承,符合国家职业资格设置的条件和要求,尽快新设“文物建筑施工人员”的职业资格,作为建立和完善文物古建职业专业培训、考评机制的职业管理基础。

  2、统一并恢复全国古建行业的职业评级考核工作。制定部门规章,指定政府主管部门或在主管部门指导、监管下,由古建行业协会等组织,实施古建行业的专业技术培训和职业评级考核,填补管理空白。

  3、支持建筑行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等开展古建技艺方面的中职教育。面向在校生、古建一线工人开办课程班、特训班等,为包工队工人提供正规古建技艺学习和培训机会,为古建行业培养技能型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提高全行业在职工人的专业技术水平。

  二、深化古建修缮体制改革

  一是建立文物古建修缮专用经费使用制度。建议国家文物局牵头与住建部、财政部共同对文物古建修缮经费使用与现行财政拨款使用制度的矛盾和弊端进行专项调研,尽快制定文物古建修缮经费使用办法、完善文物古建筑修缮定额标准体系。

  二是参照文物考古标准创新文物修缮项目管理方式,建立文物古建的分类勘察、修缮标准并强制执行。在现行文物古建的三级分级基础上,综合历史、科学、文化等价值、参考其社会政治经济需要和破损灭失程度,规定不同的修缮要求和工艺标准,把现行“一物一报”的审核标准进行固定、细化和统一。可先在北京市试行,视效果在全国推行。

  三是参考文物修复报告模式,推广文物古建修缮报告制度并强制推行。在古建工程竣工验收后制作修缮报告,对修缮过程、工艺、材料、形制及后续修缮注意事项等进行记录和说明,附带原勘察报告交古建使用人、所有权人进行存留备案,为技艺传承积累技术经验和档案资料。

  四是恢复古人的“梓人入碑”制度。将施工单位、勘察、设计、施工工匠、监理、验收人的名称、姓名全部记载于修缮报告并刻碑留名。树立修缮单位和工匠的责任意识和职业荣誉感,通过让文物古建修缮人“流芳百世”或是“遗臭万年”,强化市场的优胜劣汰,让职业良心保驾千年古建。

  三、加强学术研究的资金政策扶持

  一是国家文物局会同科技部、教育部等,对全国建筑学术资源进行统筹安排和规划。每年预留专项资金对古建行业发展、保护及设计理论研究、传统工艺记录、材料替代等进行理论及应用研究、开发。形成成果可参加相关奖项评选,或申请专利技术进行商业转化,反哺科研。

  二是国家文物局应支持各地方文物局对各地民间文物古建工艺研究保护的学术机构和技术刊物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特别是针对古建工艺流程进行科学影像记录和研究、制作相关培训教材的企业、学术机构,应直接拨款并共享科研成果。

  四、加强古建传统文化宣教,支持民间组织活动

  一是国家文物局、广电总局等共同合作,积极倡导和宣传古建文化及传统技艺,大力挖掘古建精神价值和文化内涵。通过国家级媒体如中央电视台、互联网等制作并播出类似《航拍中国》、《舌尖上的中国》式纪录、传记片,宣传珍贵文物古建筑、传统民居、历史文化街区,以及业内知名工匠代表、专家、设计师、古建知名企业、优秀修缮工程作品、传统古建工艺技术等。

  二是人社部及国家文物局及相关部门,设立国家级 “古建修缮工匠大师”、“优秀古建修缮工程”评选活动。通过赋予国家级荣誉,让优秀古建企业和工匠获得应有的荣誉和社会地位,使全社会了解古建、尊重工匠,促进其取得与其技艺水平、专业实力、业界口碑相当的市场竞争优势和经济收益,进而留住技艺、保证传承。

二、全国政协委员林阳:免费开放藏品图像资源版权

  各级博物馆和图书馆收藏的藏品数字化图像版权免费向公众开放。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美术出版总社总编辑林阳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美术出版总社总编辑林阳向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免费向公众开放我国藏品图像资源版权的建议》的提案。

  《提案》指出,我国各级博物馆、图书馆藏品丰富,国家也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和财力,将藏品进行了数字化。譬如,故宫博物院超186万件藏品已全部在网上公布,同时,故宫博物院正全力以赴将藏品的三维影像信息以及故宫的古建筑资料传入网络平台。

  林阳在《提案》中提出了如下几个方面的具体建议:

  一是将各级博物馆和图书馆收藏的藏品数字化图像版权免费向公众开放。

  二是数字化藏品除了能免费下载,还应提供开放版权艺术品的关键信息和相关介绍,包括名称、艺术家、创作日期、媒材和尺寸等,有利于网络用户探索藏品的广度和深度。

  三是除了在官网下载外,将开放资源,与其他网站合作,就能在一些平时访问更频繁的网站中找到公开资源,以延伸共享资源的覆盖面。

  四是博物馆还应鼓励公众用这些艺术品的图片进行各种衍生和创作,比如制作手机壳、衣服、抱枕等。

三、全国人大代表魏学峰:设立“大国工匠奖”

  设立“大国工匠奖”,作为国家技术和技能的最高奖,“希望通过奖励和崇高荣誉来促进工匠精神的强大复苏。”


全国人大代表、川博首席专家魏学峰

  3月2日下午,全国人大代表、川博首席专家魏学峰在接受华西都市报采访时表示说,近段时间以来,央视播出的《大国工匠》、《中国梦·大国工匠篇》、《我在故宫修文物》等引起了强烈反响。他认为,中华文明之所以在世界上大放异彩,跟中华文化博大精深分不开,而中国精美的器物更是凝聚着历代工匠的智慧和创造。

  “把工匠精神打造成一个大国强国的精神支柱,成为时代的呼唤,我们要在现代制造业上传承古代工匠精神。而弘扬工匠精神,则是我们更好破译、继承传统文化精髓的一把钥匙。”

  鉴于这种思考,魏学峰认为,应设立“大国工匠奖”,作为国家技术和技能的最高奖,“希望通过奖励和崇高荣誉来促进工匠精神的强大复苏。”

  四、中国国家画院院长杨晓阳:筹建“中国艺术史博物馆”

  中国艺术史博物馆的建设,并不是为了培养专业艺术家、艺术团队所设置,而是全民教育、终身教育的必备设施。


中国国家画院院长杨晓阳

  一般而言,在正常的经济发展状态之下,经济越发达、生活越现代,对艺术欣赏的品位越高。而当前中国的现状并非如此。对于越来越多的高收入人群,如果他们极少受过艺术教育,艺术水准很低,那么,他们所拥有的财富就可能更大程度上刺激低俗艺术的发展,对艺术欣赏、艺术产业发展产生倒挂影响,进而导致了艺术向相反的方向发展。

  为此,我提议中国应尽快筹建“中国艺术史博物馆”。

  中国艺术史博物馆的建设,并不是为了培养专业艺术家、艺术团队所设置,而是全民教育、终身教育的必备设施。让国人从小就像去公园一样便利的去看艺术史,了解古今中外艺术史的开端,发展的不同风格,如何流变……一直到当下。

  在欣赏古今中外优秀的艺术品的过程中,逐渐建构自身全面的艺术审美体系与标准。

  同时促进国人借助艺术去丰富其对人生的认识、对其他知识的增长。当人们对艺术高低雅俗之间的分界、底线有了认知,再用这个标准来看当下纷繁的艺术品,自然就会有客观的判断。

  中国作为世界上独有的文明古国、文化大国,有丰富的文化、艺术遗产,我们应有自己的艺术史博物馆。

  五、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副主席朱永新:建立中国教育博物馆

  建立中国教育博物馆,有助于我们在现有教育发展基础上,进一步思考与促进当今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副主席朱永新

  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副主席朱永新向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建立中国教育博物馆的提案》。

  《提案》指出,强国必先强教,博物馆是对历史呈现最系统、最直观、最易接受的形式,建设教育博物馆能够使人民大众了解教育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重要性,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的社会风气,“然而,我国至今还没有一个系统收集、保存、展示和呈现这些教育文化(文物)资源的国家级、综合性的教育博物馆”。

  《提案》认为,教育博物馆具有文物收藏、科学研究和社会教育三种基本功能。具体而言,建立国家教育博物馆的教育价值、社会价值和文化传播价值可以分述如下。

  首先,建设中国教育博物馆能够温故知新,促进人们在教育上继往开来的探索。对以往教育遗产和教育发展历程的整理、保存和研究,使我们对教育的发展历程和精神实质、对教育与社会和文化发展的关系、对现代教育的本质与发展趋势有更深刻和清醒的认识,有助于我们在现有教育发展基础上,进一步思考与促进当今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其次,建设中国教育博物馆是当代中国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的体现。中华民族千年来的教育历史、记忆,将集中展示于教育博物馆中,是鲜活的历史再现,将产生积极的社会效应,让国人和世界各国的人们从根本上了解、认识中国教育,认识中国教育的传统,了解中华文化的传承的历史,进而更能深入地了解中国文化的底蕴,这也将有助于增强国人特别是年轻一代的民族自豪感、文化自信与文化自觉,进一步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

  再次,通过博物馆的传播教育功能,可以更好地展示和传播新时代中国教育发展的理念,发挥对社会良好的引导作用,凝聚全社会对中国教育发展的共识,共同创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文化。

  六、全国政协委员刘红宇:文物保护应纳入公益诉讼范畴

  文物属国有资产,也是文化遗产,具有很高的社会价值,应纳入公益诉讼范畴。


全国政协委员 刘红宇

  “文物保护可否纳入公益诉讼范畴?”3月4日,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红宇表示,文物属国有资产,也是文化遗产,具有很高的社会价值,建议将文物保护纳入公益诉讼范畴。

  2017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正式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在刘红宇看来,基本制度确立后,检察机关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形成正式的实施方案及细则,进而更加高效的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刘红宇表示:

  不论是法律法规、公益诉讼的适用范围,还是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方面探索的经验,较公益诉讼试点推行之初都有很大变化,且有的地方已探索出有益的公益诉讼经验,“我认为有必要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定”。

  文物属国有资产,也是文化遗产,具有很高的社会价值,可否将文物保护通过司法解释等形式纳入到公益诉讼范畴,需要检察机关去研究和推进。

七、台盟中央建议:加强口述历史研究,加快数字化建设

  口述历史研究工作对于填补历史空白,发扬中华文化精髓、传承红色文化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澎湃新闻从台盟中央获悉,台盟中央将向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交一篇题为《关于加强抢救性口述历史研究的建议》的提案。

  基于目前中国口述史学的现状,为促使相关研究健康、可持续发展,台盟中央在上述《提案》中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如下几个方面的建议。

  一、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联合有条件的高校,举办口述历史培训班,培训专业访谈队伍。这样的培训可以分行业、分系统的形式组织实施。邀请从事口述历史研究的有心得的、有实践经验的专家,讲授口述历史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及口述历史的规范化问题,并指导进行口述历史访谈的技术操作训练。经过这样的专业培训,加上一段时间的访谈实践,可初步形成从事口述史研究的专业队伍,极大地推动我国口述史研究工作。

  二、加强规范化建设。从国家层面应当明确口述历史资源建设的范围、保存模式、保存载体、工作标准和工作流程,档案馆采集、接收口述历史档案的样态、范围,以及开发利用方式等,为实际操作提供参考和指导。

  三、加快数字化建设。由于口述历史研究在国内刚刚兴起,相关资料相当缺乏,可考虑将通过各种渠道搜集到的中外口述历史资料,加大口述历史资源整合力度,在各省市及高校图书馆内筹建专门的口述历史资料档案库,不仅负责收藏全国口述史学理论和方法研究方面的文献资料,而且收藏口述历史访谈过程中形成的相关音像文献档案。同时,建议搭建交流的网络平台,开设口述历史档案网站,及时传播能够公开的口述历史档案以及编研成果,利用者可以在网上收听或收看的录音、录像数据,实现口述历史档案资源的网上共享。

  四、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鼓励、吸纳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建议档案部门主导,加强档案馆之间、档案馆与社会各界,尤其是与史学界之间的交流互动和沟通合作,合理使用资源,为社会提供更加系统、优质的口述历史服务,促进口述历史研究工作实现良性运行。

  八、全国政协委员俞金尧:北京怀柔建设中华文化园

  北京作为国际化大都市和中国文化中心应该有一个与之配套并且能够展示出中华文化根源的文化园。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研究员俞金尧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研究员俞金尧向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在北京怀柔建设以幽燕文化为重点的中华文化园的提案》。

  《提案》指出,首都北京是全国的政治文化中心,2014年,怀柔建成雁栖湖国际会都,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非政府组织论坛、亚太经合组织(APEC)第二十二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圆桌峰会,众多的顶级会议纷纷安排在了怀柔国际会都举行。这里已经成了展示中华文化的窗口。

  俞金尧在《提案》中提出了如下几个方面的建议。

  1、怀柔自先秦以来存留下来的文物和文化遗产十分丰富,政府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学者进行实地考察,对于物质和非物质的历史文化遗存进行调查,分类保护,以便为建设文化园区做基础性的前期工作。

  2、在政府的主导和主持下,吸收社会资本,投资兴建能够全面的展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怀柔文化园区,园区特色应以自先秦以来的怀柔幽燕文化为展示重点。

  3、与怀柔影视基地合作,以建筑实景、3D模型、文字经典、参与互动再现怀柔的历史文化场景。

  4、让怀柔中华文化园成为每一次国际会议必须参观的一个地方,充分利用国际会都这个窗口,让来自世界各地的人们感受中华文化的历史脉搏。

九、民盟中央提案建议:非遗传承人退休参照院士

  对传承人在退休制度上适度放宽,在其身体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参照院士退休年龄执行。以让他们发挥更大的作用,做好技艺传承。

  根据民盟中央网站消息,民盟中央将向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交《关于促进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与创新发展的提案》。

  《提案》指出,国家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发放保护经费、采购大师作品,取得了一定成果。但仍有不少非遗传承人仍挣扎在生存线上,以清贫坚守着信念,“人去艺绝”现象仍存在。

  真正落实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将中华民族数千年创造的文化遗产传承下去,让子孙后代记住我们的文化,记住先人们的伟大创作力,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内容。应在加大投入基础上,进一步深化细化非遗传承保护的方式方法。

  为此,民盟中央在上述《提案》中提出了如下几个方面的建议。

  1、和高校、研究机构合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打破师傅带徒弟的传统模式,和高校、研究机构合作,由非遗传承人和硕博导师联合培养传承人,毕业合格授予学位。培养既有传承技艺,又有现代知识水平的新一代非遗传承人,使非遗技艺世代相传。

  2、大力总结非遗技艺的流程和经验,防止“人去艺绝”。组织各门类非遗传承人撰写、编制系列丛书,总结归纳制作技艺、工艺流程、选材选料、配方方法、设计思路、表现技法,作为非遗传承保护的教科书,让非物质文化遗产可千秋万代一脉相传,避免“人去艺绝”的惨剧继续发生。

  3、适度调整老字号非遗技艺传承人的退休制度。认真调研、梳理企业根本需求,围绕老字号和非遗产业化的行业特点,对传承人在退休制度上适度放宽,在其身体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参照院士退休年龄执行。以让他们发挥更大的作用,做好技艺传承。

  4、开展“中华工艺国宝”试点,鼓励非遗传承人潜心钻研、制作精品、细致带徒。仿效日本认定“人间国宝”,对突出中国特点、特色、特征的经典手工艺代表性人物,开展评定“中华工艺国宝”的试点。给予充足的经费保障,鼓励具有非遗传承资格的手艺人潜心研究技艺,设计制作精品,认真细致带徒。

  5、以购买成果的方式,专项定点扶持非遗传承人出精品。所创作的作品著作权归非遗传承人,所有权归政府。在博物馆常年展出,弘扬中华文化精神。还可为其作品的展卖、拍卖搭建营销平台,回收政府资金,用于支持再创作。

  十、全国政协委员朱晓进:不得批准无文物价值的古墓修建

  对于新建祠堂,恢复无历史价值、文物意义古墓的申请,一律不得批准;对违法进行此类活动的,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常委、江苏省委主委,江苏省政协副主席,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朱晓进

  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常委、江苏省委主委,江苏省政协副主席,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朱晓进向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对“编修家谱”“修建祠堂”“复建祖坟”等热潮加强引导的建议》的提案。

  《提案》指出,近年来全国多地都兴起了一股修家谱的热潮,甚至出现了许多专门从事家谱修编、宗祠修建的公司。在家谱热引起越来越多群众关注和参与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甚至出现了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背道而驰的现象,建议加强对“编修家谱”“修建祠堂”“复建祖坟”等热潮的引导。

  具体建议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加强监管,着力进行疏导,避免家谱热成为先进文化建设的绊脚石。相关部门、领导干部要洁身自律,不得主动组织、参与历史负面人物的宣传或者旅游资源开发,领导干部不得以官方身份参加任何民间组织的宗亲活动。

  2、明确宗族活动的主体法人及相关责任,加强相关监管工作。对于新建祠堂,恢复无历史价值、文物意义古墓的申请,一律不得批准;对违法进行此类活动的,要依法追究其责任。引导宗亲组织建立完善的费用公示制度,对涉嫌骗捐、贪污的人员要及时惩处。

  3、以地方图书馆等为载体,进行实体家谱收集,电子家谱、电子家族纪念堂建设等工作。一方面,鼓励各家族将新修家谱交图书馆保存,供社会阅览,既有利于当地搜集史料、开展地方志研究,又有利于主管部门对宗族活动情况进行掌握,便于开展监管。另一方面,依托地方图书馆网站开展电子家谱、电子家族纪念堂建设,有助于鼓励一些家族从简修谱,节约资源,化解矛盾,节约资金和资源。

  4、引导宗亲活动与先进文化建设相适应。如结合最美家风活动等,引导宗亲组织在修编家谱时,发掘家族传统美德,并对族内成员进行传播。还可以组织发达地区宗族与同源同族的落后地区进行对接,开展扶贫助学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