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威体育

图片

首页 >> 知识产权保护 >> 案例介绍 -> 正文

案例:某社会团体为中国代表团助威为何造成侵权

2011-12-30 16:09

  某社会团体有意举办为伦敦奥运会参赛中国体育代表团助威的活动,为何仍被中国奥委会要求对活动方案进行整改?

  首先,中国奥委会欢迎并感谢社会各界对中国奥运参赛代表团乃至奥林匹克运动的支持。同时需要说明的是,对使用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社会活动而言,中国奥委会所做的主要工作是根据我国法律及《奥林匹克宪章》赋予的职责,履行审核、把关和规范、引导的作用,主要体现在:

  (1)切实维护奥林匹克运动和中国奥委会的形象。防止活动的方向、内容与中国奥委会乃至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以及国际奥委会、中国奥委会的现有计划、安排冲突。

  (2)防止非奥林匹克市场开发参与企业以广告、赞助等名义,在活动中利用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从事营销(有时,国际奥委会将此称为“隐性营销”),损害奥林匹克知识产权合法使用人的正当权益。

  (3)防止因活动安排不当对中国奥委会及其运动员训练、比赛任务的不利影响。

  (4)保证中国奥委会知识产权的规范使用。

  前述社会团体的活动策划方案中,有向非奥林匹克市场开发参与企业征集赞助,组织展示赞助企业广告的观众方阵的内容,且计划在伦敦奥运会开幕前30日时邀请多位中国参赛代表团知名运动员参加。同时,还对其赞助企业情况进行显然超出中国奥委会辖区的网络直播。这些显然都违反了有关原则,需要在中国奥委会的规范、引导下对活动方案进行整改。

相关新闻